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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26 09:29:4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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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罗伯特·勃朗宁(1812-1889)诞辰二百周年。在英国文学史上长达70年的维多利亚时代(1830-1901),勃朗宁是最为著名的诗人之一。

  背景介绍

  英国浪漫派诗歌是英国诗歌史上的重要高峰之一,在华滋华斯、柯勒律治、拜伦、雪莱、济慈之后,别人似乎已经很难再超越了。维多利亚时代的诗歌是继英国浪漫派诗歌之后发展起来的。在维多利亚女王执政时期(1837-1901),随着英国的国际霸权地位的确立,对外侵略和产业革命也促使英国国内经济呈现出异常的繁荣,加之科学发明、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英国意识形态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英国诗歌也走到了一个关键的时刻。丁尼生和勃朗宁以其瑰丽奇谲的意境、和谐的韵律、优美的辞藻,赢得了广大的读者群。如果说浪漫派时期的英国诗歌是“群星璀璨照耀苍穹”的话,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诗歌也不断有“鸿篇巨制叠出不穷”,呈现出诗体博杂、精彩纷呈的特色。从数量上说,勃朗宁的诗歌(包括诗剧)作品,比任何一个浪漫派诗人的诗歌全集都要多,即使按每页两列的方式排列,也超过了1200页,共约9万行诗。
  勃朗宁在英国诗歌史上的成就,主要是发展和完善了Dramatic Monologue(戏剧性独白)的诗歌形式。所谓“戏剧性独白”是指:去除了戏剧中的动作表演、剧情解释,遮蔽了对话对方之后的独白。独白者处于戏剧的情绪之中,但他既不是自言自语(独白),也不是向读者表现自我(抒情)。读者似乎是偶然听到这番话,读者从独白中可以感受到对话对方的存在,甚至感受到戏剧性冲突。通过这种戏剧性的情境,独白者一层层地展现戏剧情节,揭示出自己甚至对话对方的内心思想。勃朗宁通过戏剧性独白,鲜明而生动地塑造了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性格,深刻而复杂地展示了人物的内心活动。勃朗宁最为著名的戏剧独白诗是My Last Duchess(我的前公爵夫人)。
  在勃朗宁之前,也有不少诗人写过戏剧性独白的诗作,如丁尼生的Tithonus(梯托诺斯)就是同名主人公在一定的剧情背景上的独白,但两者有明显的差别。在丁尼生的戏剧性独白中,独白者要么在自言自语,要么在向读者袒露心迹,因此实质上仍是一种抒情独白,只不过抒情主人公是剧中的人物而已;而且剧中的抒情主人公还与诗人本人有着许多契合之处。而勃朗宁的独白者是纯粹的戏剧人物,他所面对的不是读者,他的独白对象是剧中人物。将它称为“独白”,只是因为诗中并未把独白者的对话对方的话写出来;当然在独白中,我们仍能感受到对话对方的存在。因此,勃朗宁的戏剧性独白是一种客观的、戏剧性的形式,其目的不在于抒情,而在于为人物塑造形象。独白者是真正意义上的戏剧人物,是独立于作者的典型形象。
  勃朗宁的有些诗十分晦涩难懂。诗人在探索人类心灵的过程中,涉及到广泛而不同寻常的知识领域,由于引用冷僻的典故,很容易使读者感到困惑不解。在Sordello(索德洛)一诗中,他引用了中世纪意大利的某些知识,其暗示的含义几乎不可能有任何读者能够破解。此外,他还创立了一种独特的手法,采用异于寻常的节奏、奇特的韵脚,突兀而支离破碎的措词。这种手法,如果运用得当,会使诗歌增强活力,从而迥异于十九世纪大多数节奏过于甜熟的诗作。他是一位写诗能手,这一点可以从他抒情诗的流畅的节奏上看出来,可是他的这种特殊的影响力,虽然会给他的诗带来某种现实感,但在他的后期作品中却有变成矫揉造作的危险(Ifor Evans, A Short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101)。
  说到勃朗宁,不能不提到伊丽莎白·巴莱特(1806-1861),即后来的勃朗宁夫人。关于他们俩的爱情故事,读者们应该早已熟知。1845年,勃朗宁与伊丽莎白·巴莱特第一次见面。此前,他们已经开始互通信函。1846年,她不顾家庭反对,毅然与勃朗宁结婚,婚后长期寄居在意大利,直到1861去世。勃朗宁夫人以44首意大利式的十四行诗集《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著称于世。意大利式的十四行诗,与英国文学传统上最为流行的莎士比亚式的十四行诗相比,在格律上有显著的区别,它的每一首诗只押四个韵,前八行以两个包韵形式押两个韵,后六行以三个交韵形式押两个韵,即每一首诗只押四个韵,每个韵需要押三到四次,而莎士比亚式的十四行诗却可以押七个韵,每个韵只需要押二次,所以意大利式的十四行诗明显比莎士比亚式的十四行诗更加难写。另外,勃朗宁夫人的带有自传性质的长篇叙事诗Aurora Leigh(奥罗拉·李),揭起女权主义的大旗,二十世纪不断激发起西方学者的研究热情。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十九世纪的英国有三位优秀的女诗人:勃朗宁夫人、艾米莉·勃朗蒂(1818-1848)、克里斯蒂娜·罗塞蒂(1830-1894)。在这三位诗人之中,勃朗蒂的诗扑朔迷离,妖冶怪诞;罗塞蒂的诗富丽纤秾,凄楚哀婉,而最具有现代意识和激进思想的是勃朗宁夫人。长篇叙事诗《奥罗拉·李》(1857)讲述了一个富家女子,敏而好学,他的族兄罗姆尼向她求婚,被她婉拒。罗姆尼热心于救济贫困,曾经从贫民窟中救出一个流浪女子,后来想取她为妻,结果也没能成功,甚至还遭受各种灾难,房屋被烧毁,双目失明。故事结尾时,奥罗拉终于向他表示了爱意,同意与他结婚。整个故事结构和这个结尾,不禁使人想起同属于女权主义小说的夏洛特·勃朗蒂的《简·爱》(1847)。两部作品的发表时间相差十年。
  在勃朗宁夫妇结婚当时乃至于结婚之后,勃朗宁夫人都比勃朗宁享有更高的诗名,而勃朗宁只是到了他从意大利回到英国,才受到英国诗歌界的重视。1868年,他发表由戏剧独白诗组成的两万馀行的The Ring and the Book(指环与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授予他名誉学位,1881年英国还成立了勃朗宁学会。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现代派诗歌在世界范围内独领风骚,因此勃朗宁也与其他传统诗人一样,一度受到冷遇,直到六十年代再次受到追捧。和他的夫人一样,勃朗宁的诗歌具有多方面的现代性,对二十世纪的诗歌,乃至小说都有深远的影响。比如他的长篇戏剧诗《指环与书》,G. K. Chesterton(切斯特顿)就说此诗“主要是一个侦探故事”,亨利·詹姆斯也认为诗中“有内在的小说”,埃兹拉·庞德一直对勃朗宁的诗作非常欣赏。还有文学史家认为,勃朗宁的戏剧性独白,对叶芝、艾略特、庞德等诗人的创作有很大影响;甚至认为吴尔芙的《海浪》和福克纳的《喧嚣与骚动》都受到此诗的影响(转引自王佐良主编《英国诗选》第386页、王佐良著《英国诗史》第372页)。
  勃朗宁的早期诗歌深受雪莱的影响。其实,他的后期诗歌的创新,也是从浪漫派诗歌的土壤里生根发芽的。勃朗宁在撰写一篇关于雪莱的文章时提出“客观诗人”与“主观诗人”的区别。客观诗人就像用镜子精确地反映外界,莎士比亚就是一位客观诗人。主观诗人就像一盏灯,他把内心的光亮投射到外界,使外界在读者的眼中变幻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光彩,雪莱就是一位主观诗人。据此,勃朗宁是客观与主观相混合的诗人。一方面,他诗中的戏剧人物是独立于作者的客观形象;另一方面,每首诗中的独白者又好比一盏灯,他们内在的光亮投射到外界事物,使它们发生扭曲变形,读者就从这变幻的景象中推测产生这种景象的内在精神(钱青《英国十九世纪文学史》第167页)。
 勃朗宁具有深厚的传统基础,他既能从传统中汲取营养,又能跳出传统,自出机杼。勃朗宁的诗学思想,也许还有一些现实意义。中国现当代诗人往往只强调“自我创造”,所谓“师心独造”,以为越是与传统割裂,就越具有独创性,殊不知主观性与独创性并不是一回事情。完全的主观往往是趋同的,而不是趋异的。没有深厚的传统基础,一味追求主观发挥,往往表现为雷同,而不是独创。

  翻译情况

  英国诗歌在中国的翻译,浪漫派诗人和莎士比亚的作品大概是最受关注的,而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除丁尼生、A. E.豪斯曼、王尔德、哈代等个别几个诗人的作品已经有较多的译者参与介绍,并且有比较全面的翻译与研究之外,其他诗人的作品都只有零星的介绍。罗伯特·勃朗宁诗歌在中国翻译介绍的书籍,据笔者所知,重要的有以下几种:
  1983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英国诗选》,译者卞之琳,其中收录勃朗宁诗两首Meeting at   Night(夜里的相会)、Parting at Morning(早上的分别)。译者采用以顿代步的译法,并在诗后对两诗的含义作了简单的解释。
  1985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诗选》,飞白译,其中收录勃朗宁诗18首,包括前述两首短诗、戏剧独白诗My Last Duchess(我的前公爵夫人),诗人的大多数名篇,都已收录在内。译者依据原诗的韵式译出,译文流畅,诗行在总体上是整齐的,但不追求每行的顿数或字数相应。
  1986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英国诗选》,王佐良主编,收录勃朗宁诗6首,包括前述三首诗,以及Home-Thoughts from Abroad(海外乡思)、The Lost Leader(迷途的领袖)、Memorabilia(难忘的记忆)。译者是陈维杭、黄杲炘、卞之琳、飞白。两首较长的诗均为陈维杭所译,译文晓畅,但诗行的字数偏多,节奏略显迟缓。
  1986年和1997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分别出版《英国抒情诗100首》和《英国抒情诗选》,黄杲炘译,两书共收录勃朗宁诗6首,同样包括前述三首诗,另外还包括The Year’s at the Spring(这是一年的春季)、Porphyria’s Lover(波菲莉娅的情人)和Misconceptions(误解)。2007年出版的《英诗汉译学》中也有一些译诗片段。译者采用顿数、字数、韵式兼顾的译法,译文规整,反映了原诗的格律。
  1992年,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英诗揽胜》,译者高健,其中收录勃朗宁诗3首,包括The Year’s at the Spring、My Last Duchess、Home-Thoughts from Abroad。译者采用字数相应的译法,译文典雅,译诗前有对诗人的简介,译诗后还有十分详细的注释与赏析。
1999年,海天出版社出版《勃朗宁诗选》,435页,收录勃朗宁诗40首,译者为汪晴与飞白,每首诗下都有详细的分析、解释。汪晴是飞白的姐姐。此次姐弟合译,可能是在飞白已有的和新译的篇什基础上,由汪晴再加补译,一并出版。但是这本书似乎印数不多,市面上已经很难觅到。这可能是勃朗宁诗歌翻译收诗最多的一种。
  2001年,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哈默林的花衣吹笛人》,屠岸与方谷绣译,同题诗由屠岸译。该书是一本儿童诗集,还包括Christina Rossetti(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Goblin Market(小妖精集市)和R. L. Stevenson(史蒂文森)的A Child’s Garden of Verses(一个孩子的诗园)。译者采用其一贯采用的以顿代步的译法,他运用此法译诗,已经达到了娴熟的地步。另外,2007年,译林出版社出版了屠岸译的两卷本《英国历代诗歌选》,其中收录勃朗宁诗8首,除前文所述两首描述幽会的短诗、“哈默林的花衣吹笛人”、Home-Thoughts from Abroad(海外思乡)、The Year’s at the Spring(琵帕[Pippa]的歌)之外,还包括“前瞻”、“至高善”、“《阿索兰多》的跋诗”。
  根据南昌大学硕士生戴聚成的统计,还有苏仲翔、宗白、张祈、阮坤、孙大雨(译过Andrea del Sarto/安特利亚·代尔·沙多)、孙梁、吕志鲁、郭天奎、李小贺等人翻译过勃朗宁的诗,除吕志鲁译过三首外,其馀都只译过一首。
  从以上资料来看,勃朗宁的诗作翻译比较集中在Meeting at Night、Parting at Morning、My Last Duchess等几首名诗,而且篇幅偏短,长篇诗作如The Ring and the Book,除了片断翻译以外,几乎无人问津。
  勃朗宁的诗晦涩难懂,这可能是他的诗歌在中国翻译介绍比较冷落的原因之一。另外,勃朗宁的诗歌中大量引用《圣经》等宗教经典,关注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关心生死以及生者对死者的追念。经过“五四”运动洗礼的现代中国,在提倡科学民主的同时,也放弃了对传统宗教的追求。人们习惯性地不再相信世界上还有冥冥之中决定一切的超自然力量,总体而言,人际关系比较冷淡,对于生死过于漠然,不太明白慎终追远的道理,一句话:缺乏恻隐之心。不仅是勃朗宁,即使是丁尼生或其他谈论生死、涉及哀悼主题的诗作,现代读者也同样感到隔膜,因此也不太受到重视。
  下面来介绍几首勃朗宁的诗作。
  The Pied Piper of Hamelin(哈默林的花衣吹笛人)是一首广泛受到少年儿童喜爱的叙事诗。故事发生在德国汉姆林城,那里正在受到老鼠的侵袭。市长召开会议,商量如何应付这个危机,结果计无从出。这时,有人轻轻叩门,进来一个长相奇怪、身穿一件红黄相间的花长袍的瘦高个子,他说他有办法消灭老鼠。市长答应给他1000盾作为报酬。于是他吹起笛子,果然老鼠倾巢出动,随着他的笛声一直跑到河边,跳进水里淹死了。但等这个花衣吹笛人问市长索要赏钱时,市长却翻悔了,只肯给他50盾。于是他再度吹起笛子,把全城的孩子都引到一座山前,忽然山腰间开启一道大门,把孩子们都关了进去,只剩下一个跛脚的孩子留在外面。市长和市民大为后悔,但为时已晚。在这首诗里,道德教育的用意是十分明显的。
  Porphyria’s Lover(波菲利亚的情人)是一首叙事诗,它是以一个情人男子的口吻来讲述的。在一个风雨之夜,那个男子所钟爱的波菲利亚前来相访,两人情意绵绵,难舍难分,但是男子唯恐有朝一日失去此时此刻的幸福,于是用女子的长发缠绕着女子的脖子,将她勒死,使他们的爱永远停留在那幸福的一刻。从这种变态心理的描写,我们似乎可以闻到后期 “颓废派”作品,例如王尔德的《莎乐美》中的血腥味儿。
  再看一首小诗:The Year’s at the Spring。
  The year's at the spring
   And day's at the morn;
  Morning's at seven;
  The hillside's dew-pearled;
 
  The lark's on the wing;
   The snail's on the thorn:
  God's in His heaven—
   All's right with the world!

  原诗两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音步,抑扬格与抑抑扬格兼用,韵式为abcd abcd。
  岁在阳春,
  日在清晨,
  清晨正是七时,
  山边草上露珠涔涔;
 
  天灵在飞,
  蜗牛在枝,
  上帝高居九重——
  天下万物各适其宜!(高健译)
  这首诗的译法典雅优美,在结构和节奏上接近《诗经》的某些篇什,如《小雅·南有嘉鱼》:
  南有嘉鱼,
  烝(zheng1)然罩罩。
  君子有酒,
  嘉宾式燕以乐。
 
  南有嘉鱼,
  烝然汕汕(shan4)。
  君子有酒,
  嘉宾式燕以衎(kan4)。
 
  南有樛(jiu1)木,
  甘瓠(hu4)累之。
  君子有酒,
  嘉宾式燕绥之。
 
  翩翩者鵻(zhui1),
  烝然来思。
  君子有酒,
  嘉宾式燕又思。
  这首诗是长篇戏剧诗Pippa Passes“荜葩走过”中的一首歌。荜葩是意大利威尼斯西北部的小城阿索罗的一名纺织女工。她在工厂里做工,虽然一年只有元旦一天可以休假,但她依然天真纯洁,开心乐观。元旦这一天,她准备到街上漫步,经过当地最令人羡慕的四个人家。她一面走一面歌唱,想象着自己就是那个幸福的人。早晨,荜葩经过奥蒂玛的家。奥蒂玛是大财主卢卡的妻子,因为老夫少妻,她经常被人取笑。于是奥蒂玛就怂恿他的情人西巴尔德在深夜去谋杀卢卡。正在这时,西巴尔德听到荜葩的这首歌,于是就开始忏悔自己犯下的罪行,但是荜葩本人却对自己唱歌给别人带来的神奇效用茫然不知(梁实秋《英国文学史》第1515页)。
  再看一首比较难懂的长诗Childe Roland to the Dark Tower Came(恰尔德·罗兰向黑暗古堡走来)的头四节,原诗共有34节,一例每节六行,每行抑扬格五音步,韵式abbaab。
  我第一感觉,他的话全是扯谎,
  那满头白发的跛子,斜着眼睛,
  想从我眼里探知说谎的反应,
  心想,又一个傻瓜上了他的当,
  他嘴唇上翘,嘴角清晰的边框
  流露出按捺不住的喜悦之情。
 
  他拄着手杖,究竟玩什么路数?
  莫非是想用谎言打埋伏,诱骗
  每个过路人,看见他守在道边,
  会问路?我逆料,我将听到尸骨
  在发笑,拐杖也在蒙灰的大路
  开始写我的墓志铭,打发时间,
 
  如果我听他的建议,拐弯进到
  那不祥的小道,因为大家都说
  那里隐藏着黑暗古堡。可是我
  默认了他的指引:发现到临了,
  并没有重新燃起憧憬和骄傲,
  不比到达终点的欢欣差很多。
 
  因为我流浪,走遍了全球各地,
  多年来我竭力探索,我的渴求
  已缩成一个小鬼,不再能承受
  成功带来的吵吵嚷嚷的欣喜,
  我不必遏止泉水流出我心底,
  因为失败,是心所看到的所有。(黄福海译)

  勃朗宁的诗中被翻译得最多、在中国(也许在各国)也是最为人熟知的,可能就是那首Meeting at Night。原诗描述一名男子在深夜,借着月光,驾着小船,来到临近海边的一个农庄,与心爱的女子幽会。他轻轻地敲击窗玻璃,窗内只听见嚓地点燃一根火柴,女子惊喜地轻轻叫了一声。于是诗人说道,这时两人的心跳声似乎高过了那声惊叫声。最后四行的原诗是这样的:

  A tap at the pane, the quick sharp scratch
  And blue spurt of a lighted match,
  And a voice less loud, thro' its joys and fears,
  Than the two hearts beating each to each!
 
  窗子上敲一下,急促的刮擦,
  擦亮的火柴开一朵蓝花,
  一个人低语,又害怕又喜欢,
  反不及两颗心对跳得这么响!(卞之琳译)
 
  窗玻璃上轻弹,嗤的一声摩擦,
  擦燃的火柴喷出一朵蓝花。
  又惊又喜的一声呼,但这呼唤
  早被两颗心同跳的声音盖住!(飞白译)
 
  轻扣窗玻璃,接着清脆一声响——
  嚓!忽地迸出火柴的蓝色火光。
  充满了喜乐惊怕的轻叫低唤,
  轻似那怦怦对跳的两颗心房!(黄杲炘译之一)
 
  一叩窗,顿时嚓的一声响,
  火柴迸出了蓝莹莹火光;
  充满喜乐惊怕的悄悄话
  轻过怦怦对跳的心两颗!(黄杲炘译之二)
 
  向窗棂上一敲,又迅疾地一擦——
  火柴擦出了一片明蓝的喷发,
  一声欢喜和恐惧织成的低唤,
  比两片相偎的心跳还低一点!(屠岸译)
  比较各位名家的译文,我们可以发现,不同的译文反映了不同的译诗理论。飞白的译文流畅而优美,但是不讲究每行的顿数或字数相应。卞之琳、屠岸的译文将原诗的音步数转化为中文的顿数,对应地进行翻译,从译文里可以隐约听到原诗的格律。在英诗汉译中,还有一种译法,即将原诗的音步数转化为中文的字数,对应地进行翻译,以上黄杲炘译例之一就是这种情况。黄杲炘译例之二的译文追求顿数、字数、韵式三方面兼顾,反映原诗的格律,这个要求很高,但有时难免显得有些局促。
  英诗汉译,在中国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正在日趋完善。中国新诗创作的成长,与外国诗歌汉译的发展,互为表里,相辅相成,这是一百年来中国新诗发展的特征之一。新文化运动以来,自由体诗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但是如果没有格律的约束,似乎很难再有新的突破。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或许有人会说,现代是散文的时代,我们不再需要诗歌,诗歌早已过时了。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人说“诗亡然后春秋作”,说诗歌已经过时了,但是诗歌还在。唐代结束后到了宋代,也有人说,唐代是诗歌的时代,宋代是散文的时代,诗歌已经过时了,但是宋诗还在,而且诗人数量是唐人的四倍,字数也应该是唐诗的百倍。清亡之后,有些旧文人说,新诗来了,旧体诗亡了,可是一百年间还有人在写旧体诗,而且新诗开拓的有些境界,是旧体诗所不曾有过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时,也有人说,奥斯威辛之后没有诗了,可我们还是读到了迪兰·托马斯、菲利普·拉金、雅各岱、博纳富瓦、金斯伯格、叶夫图申科、布罗茨基,甚至像保罗·策兰那样的诗人的精彩诗作。所以如今的诗歌也不会消亡。但是由于新诗或中国现代诗是一百年前新文化催生的产物,它跟中国两千年的旧体诗传统还没来得及有一个很好的对接。究竟新诗的格律应该是怎样的,如何建立新诗的格律,还远远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中国新诗,跟六百多年来发展得有声有色的英国诗歌相比,仍然是落后的,还有待于诗歌翻译家、诗歌创作者互相切磋琢磨,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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