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树:泪眼问花花不语
作者:魏新
2004-05-17 14:02:03 来自: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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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17岁的春树以长篇小说《北京娃娃》掀起文坛波澜。 一年前,19岁的春树又写出《长达半天的快乐》,再次被人注目。 2004年2月,春树的照片登上《时代周刊》[亚洲版]封面。 有点迷茫、有点颓废、有点愤怒、有点困惑的北京女孩如今20岁了。 那些迷恋过她的人、追捧过她的人、唾骂过她的人、或者对她不屑一顾的人,有谁愿意并且能够真正体味她的伤痛与快乐?
《泪眼问花花不语》是春树最近将要出版的一本随笔集,这本书的名字敲定后春树和出版社的编辑都特别满意,觉得足够通俗易懂又不是谁都能拍着脑瓜子信口说出来。这本书大概要在五月份和读者见面,《北京娃娃》和《长达半天的快乐》出版时也是五月,五月的阳光对春树来讲格外灿烂,她张开的双臂象枝杈被涂抹上阳光的颜色。
一、 我小时候在农村
“我小时候一直在农村,山东的农村。”春树说。 春树从一岁到八岁一直生活的那个村庄属于山东沿海的一座小城市,但村子离海还很远,家里的大人到城市去,回来就会给春树带些海鲜吃,春树一边看着屋檐上悬挂的玉米一边吮着螃蟹腿一边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在城市里生活啊。 多年后,春树再次回到这个村子的时候,反而越来越喜欢老家了,觉得一点也不陌生。 父老乡亲眼中的春树却一下陌生了,他们肯定对这个发型“怪异”、服装“奇特”还时不时就抽烟的小女孩心存疑异,却又无法开口。 村里有个哥哥,算是春树的远房亲戚,经常会把乡亲们的这种看法告诉春树,虽然这丝毫都不能改变春树的发型和服装,也不能令春树戒烟,但春树心里知道这个哥哥是对她好。 这个哥哥比她大两岁,在春树的回忆中是个特淳朴的人,对春树象亲妹妹一样,经常给春树买好吃的,帮春树剥瓜子皮,春树每年回老家的时候都会去找他玩,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春树心里会泛起那种最纯真的快乐。 去年,春树接到老家亲戚的电话,她的这个哥哥在一次打架斗殴中被人捅死了。
二、 我不拥有十八岁
春树刚到北京的时候并没有多少不习惯的地方。唯一让她觉得不舒服的便是普通话说不好。 她遇到一个很好的朋友,天天带着她,教她说普通话,春树的舌头越来越软,慢慢的就成了一个小“京片子”。 春树迷恋上摇滚乐那阵子还在读初中,而且是疯狂的迷恋,最初是喜欢郑钧,到处借磁带听,后来是英式和Old School,她练贝司,不停的弹,不停的唱,她喜欢的男孩子都是喜欢摇滚乐的,她说:“没有音乐,生命是个错误。” 《北京娃娃》中就有很多关于这段摇滚经历的描写,小说拍摄版权被一家影视公司买走,前段时间,有传闻说要让崔健和春树共同编剧,却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搁浅了。 但春树并不是所谓的“朋克战士”,她喜欢香水,喜欢被人爱,喜欢门口贴着五星或者更多星的宾馆,喜欢打车而不是像东北旺的外地乐手那样看完演出走20公里路回家。 乐评人颜峻在看了《北京娃娃》后说:“春树,我祝你永远愤怒, 即使你并不是一个朋克。” 春树高中退学那年,她那个小学最好的朋友考上了南京大学,那时候她们已经几乎失去联系了,仿佛在人群中失散那样。春树的朋友在教室演算几何题的时候春树正在疯狂写小说;春树的朋友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春树正在现场听“哎呦乐队”的歌:“数到一、二、三、四向后退,因为人们都认为我不拥有十八岁......”
三、 我打定主意,不让我妈委屈
高中退学后,春树去了一家叫做《新时代》的杂志社。 春树的文笔一直不错,从上中学就是《中外少年》的特邀记者,因此虽然连高中毕业证都没有拿到手,依然有向她招手的用人单位。从在《新时代》上班的第一天起,她就正儿八经开始了“谋生”。 这份工作主要做的事就是采访和写稿子,采访对象多是朝气蓬勃的中学生,他们都是春树的同龄人,心灵上却存在难以逾越的距离。 春树一点也不喜欢她的工作,但她需要挣钱。 这家杂志社给她2000元的月薪,也足够春树每月喝卡布其诺、吃麦当劳、买漂亮却廉价的衣服。只是杂志的效益不好,很快就出现了危机,在工资开始不能保证的时候,春树主动辞职了。 和春树一起辞职的还有一名女孩,这名女孩就是后来和春树一同被称为“80后代表诗人”的水晶珠链。当时她们俩还都不写诗。 春树的第二份工作是《闪亮学生报》,还是当记者。有一次春树采访了一支学生摇滚乐队,把他们旗帜般的宣言登在了头版,第二天主编找她谈话,说:“假如你有把我们的报纸弄成摇滚报纸的想法,还不如直接去搞摇滚算了。” 于是,春树又辞职了。 这段时间春树想参加高考,她最向往的就是北京大学,她说:“就算在那些从高中退学的灰暗日子里,我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北大的热爱和渴望。辅导我学习的老师是一个北大在读历史系研究生,国学功底深厚,我觉得让他教我真是委屈了他的学问。” 但她终究还是没有走进考场,直到去年,她去考北京电影学院的导演,没有通过专业考试。“老师们说我不会演小品。”春树笑着说。 春树说她没有梦想,也许只是她的梦想更简单、更直接、更单纯而已。 春树在一篇随笔里写:“今天回家,我妈说她要做小时工,我爸说,一个人赚钱不够用,让她做小时工。我心里哆嗦了一下,我在外面都这么有名了,我妈还要给人家做小时工。我的照片上了中国大陆的、台湾香港地区的、日本的、韩国的杂志,还有美国电台,我现在住的地方,每个礼拜六都会有人来帮忙打扫屋子,我们叫她‘阿姨’,她扫地、擦桌子、洗衣服,还偶尔看到我们扔在地下的避孕套,我没不好意思过。我在心里默默盘算了一下我还剩多少钱,然后想了想开口的方式,我打定主意,不让我妈委屈。”
四、 我认为结婚是种美德
每个女孩子都会有一段感情是刻骨铭心的,春树当然也有,但她很少说。 在她的小说里,多少都会有那段感情的影子,那年,她十四岁。 春树说这段感情最好不要再提了,无论她现在的表情多么无所谓,那都将是一片阴影在她心头挥之不去。 巨蟹座的女子容易受到伤害,并难以痊愈。春树就是巨蟹座。 前两天有文章说春树现在的男朋友是一名摇滚乐手,还刊出一张手抱吉他歇斯底里的“愤青”照片。春树边笑边摇头:“根本就是不是,他只是我一特好的朋友,纯属哥们关系。”她说她肯定不会从圈子里找男朋友了,结婚则更为遥远,在她看来:结婚是种美德。
五、 我最大的敌人是村上春树
今年情人节,北京的蓝色老虎俱乐部组织了一场诗歌朗诵会,春树应朋友邀请去玩。春树喜欢和写诗的朋友在一起玩,她现在觉得搞摇滚的太偏激,写小说的喜欢胡思乱想,和写诗歌的朋友玩的比较踏实。 她朗诵了一首她非常喜欢的一名诗人马松的《灿烂》: 是心肝,必须长在绿叶间 是爱人,即使床在天边,她也近在眼前 在这个爱情被折合成大棚培养的玫瑰沿街叫卖的日子,有什么能比诗歌更能擦去蒙在他们麻木心头的尘灰? 春树说:“我是一个狂热的诗歌分子,一日不谈诗不欢,看到诗歌就两眼发光,曾有段时间每天必写诗,写完后还到处找人朗读,实在找不到就打电话过去在电话里读,还要让听众谈‘听后感’,弄的一些不是诗歌圈里的朋友不胜其烦。” 春树主持的“春树下”诗歌论坛到处充斥着这样的口号:“同志们哪,为了诗歌,混死算了,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要拿得出嘛!”“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在网上搜索“春树”总是出现更多的“村上春树”的名字,春树说:“我一定要抓紧超过这个家伙,他现在已经成为我最大的敌人了,害得找我得作品时每次都要在结果中再搜一遍。” 相信她不是在开玩笑。
六、 我还不喜欢你们呢
《北京娃娃》在成都签售的时候,据说有学生打出横幅,上面写:“春树,我们不喜欢你。” 春树觉得这一点也不奇怪,只是有些遗憾,遗憾的是这条横幅自己没有亲眼看到:“否则我会走上去,对他们说:‘我还不喜欢你们呢!’” 春树从《北京娃娃》以来就遭到过众多批评,有名老评论家甚至拍着桌子嚷:“现在的孩子,都沦落成什么样了!” 同为“少年作家”,韩寒、胡坚都比春树幸运的多,他们的幸运仅仅是因为韩寒的写作体现了一个孩子的狂傲和幽默,胡坚则体现了一个孩子的智性,这些都是大人们所喜欢的,因此他们受到了春树所不能想象的关爱。已经足够幸福的孩子被给予更多,而真正需要社会来关爱的孩子却被往一个死胡同里面赶。 春树懒懒的说:“生活挺没劲的,有很多坏人。” 这句话突然令人感到一种钻心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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